各单位:
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12〕6号)文件精神,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市直申报门诊慢性病人员进行了集中鉴定,并对2014年1月1日以前通过鉴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了复审,现将我校职工通过鉴定或复审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http://dylss.dongying.gov.cn/web/article?id=52420)。
通过鉴定的参保职工(含复审人员)请于1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或社保卡)、门诊慢性病证(复审人员)到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厅13号窗口,联系电话:8327698)办理门诊慢性病证,并选择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鉴定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再次审核。
人 事 处
2016年11月11日